支出未及时入账能否认定为侵占?
青田刑事律师
2025-04-16
支出未及时入账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侵占,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具体分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单位必须依照会计科目和会计记录方法的规定,真实、完整、及时地进行会计记录。支出未及时入账可能违反了这一规定,但是否构成侵占需要进一步分析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,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,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在处理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解释,支出未及时入账可能构成侵占罪的情形包括:1.单位工作人员将应当上交国家或者集体的财物私自截留、侵占,不以此项为生意为由私分的。2.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,因故意让顾客或其他单位少付款项,或在应有的收费标准之外另行收取费用,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。因此,只有当支出未及时入账的行为具备上述情形之一,并且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,才可以认定为侵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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